“你们可别小看她,我估计她没疯之前,还是牧师家的大小姐呢!”

    其他人沉默一秒,然后哄笑出声。

    “她要是牧师家的大小姐,我就是亨利八世!要不然她怎么总往我怀里扑,还说我了不起呢?”

    几个人后面说的话就开始有些不堪入耳了。

    不过之前发表看法的人仍旧不服气地辩解了一句,“我听见过她用拉丁语祷告!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那是拉丁语?没准是那个疯女人瞎咕哝了几句呢!”

    “我们老爷是天主教徒,会拉丁语,我听过几句,和她那天说得很像。”

    格蕾丝已经开始记笔记了,饭菜被放在一边,成了备受冷落的角色。

    如果有其他人在这,肯定会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主仆二人来到酒馆,既不喝酒,也不吃饭,一个神游天外,一个在做笔记,画面怎么看怎么诡异。

    这时还没有圆珠笔,钢笔也极少见,格蕾丝用的是一种用铝制成的笔,这种笔的笔迹不容易被橡皮擦除,而且可以用很多年,写出来的字颜色不太深,像2H的铅笔,接触纸张时发出沙沙的书写声。()

    约瑟夫从那种全神贯注的状态中脱离出来,看着格蕾丝的笔记,又看看旁边还没动过的饭菜,“格雷厄姆,我知道自己性格有些古怪,你可以不用如此迁就我。”

    “您作为治安官,做事尽职尽责,这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事,我的贡献微不足道,又哪里称得上是迁就呢?”

    格蕾丝对于公爵大人这一点,确实非常钦佩。

    贵族们以不事生产为荣耀,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即使是做了一方官员,很多贵族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治安官,由于接触凶案,很多贵族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愿意细查,得过且过。

    像约瑟夫这样重视生命的人,在这样一群人中,就显得弥足珍贵了。

    两人趁着菜还温热,简单地吃了一点,就乘着马车,往伊登庄园的方向去了。

    该问的暂时已经问了,剩下的,要先等等治安队那边的调查结果,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路线。

    霍恩先生终于又“夺回”了自己的徒弟。

    他带着格蕾丝去了庄园自带的裁缝室,那是裁缝女仆们为庄园里其他人做衣服的地方。

    伊登庄园每年都为仆人们提供新制服,总管和管家则提供礼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