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万诺夫·普希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——被一个女人毁灭。

    他以为他这辈子经历的最恐怖和最悲惨的事情,就是在边境差点被士兵的刺刀捅死,以及失去了在圣彼得堡的庄园和财产。

    他的身世是如此辉煌,父亲娶了海军上校的女儿,兄长在莫斯科近卫团工作,祖父曾是沙皇的近臣;他一出生就万众瞩目,备受宠爱,有一个漂亮的英国女家庭教师,她总是把他放在自己的大腿上,温柔地亲吻他的额头。

    但很快,他就被剥夺了一切,甚至被剥夺了俄国公民的身份,手上只有国际联盟为流亡者配备的“南森”护照。他拿着它,在柏林和巴黎这两个流亡之都来回辗转,住在月租金不到十美元的小房间里;在庄园里享用美酒、美人的时代过去了,他成为了听老鼠咀嚼声入睡的白俄流亡者。

    幸好,他碰见了后来的妻子——她非常肥胖,长得也不漂亮,呼吸声很大,总是气喘吁吁;她的鼻子像男人一样雄壮,鼻梁挺直,鼻尖突出呈倒钩状;嘴唇上方汗毛明显,颧骨红彤彤的,像胭脂没洗干净似的。他一点儿也不爱她,娶她纯粹是因为她有钱,能让他回归从前的贵族生活。

    她却非常爱他,近乎倾慕他,能背下他写过的每一首诗。她是个完美的妻子,帮他整理手稿,替他打字,为他打理家务,甚至代替他接待编辑、记者和学生。她的学问与他不相上下,会好几个国家的语言,当编辑不认可他的诗歌时,她会像个维护老师的学生一样,跟编辑争吵起来。她是那么爱他,简直像一个母爱泛滥的母亲,一个强悍无畏的斗士;他在流亡者文学界能有今天的地位,她功不可没。

    但他没办法爱上她,甚至有点儿嫌弃她。他在大学讲课时,从不准她出现在学生的面前。他让她像司机一样在燥热的汽车里待命。他不仅挥霍她的金钱,还挥霍她的青春,她的感情,她的生命。

    当他挥霍到无可挥霍之时,她就死亡了——是自杀,她没有留下只字片语,用一把小小的自动手.枪打穿了自己的太阳穴。他知道她为什么放弃自己的生命,因为看见一个粗野风骚的女学生坐在他的腿上,但仅仅是坐在他的腿上而已,他还没有胆大到和自己的学生纠缠不清。

    他至今记得那个女学生的相貌,一对圆溜溜的杏眼,一张粉艳艳的阔嘴,脸颊上长着可爱的雀斑,穿着裸露双肩的连衣裙。她经常坐在他的书桌上,晃着两条结实的长腿,激烈地跟他探讨诗歌。她是一个堕落的性感女孩,不守礼节,对男女关系毫不在意,那天坐在他的腿上,只是在跟他开玩笑罢了。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如此纯洁,他不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要自杀,是因为自卑吗?

    不过,她死了就死了,他不会对她生出一点儿留念。他早就厌烦了她红彤彤的脸膛,雄壮的鹰钩鼻,母牛般粗重的呼吸声。他是一个诗人,诗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美人儿。他赋予她们诸多诗意盎然的名字,教她们去吸食现实里女人的生气,变得越发妩媚俏丽栩栩如生。她们在他的脑海里秀发如浓墨,肤色如象牙,薄薄的白蕾丝长裙下,能看到两个尖尖的、分得有些开的柔软形状。他在诗里写道,那是他宁愿去死也要亲吻的红玫瑰。

    他塑造出来的美人儿是如此生动,会眨眼,会扭腰,会噘嘴发出柔和的欢笑声,一睁开眼,却看到一头粗壮的母牛在旁边打鼾。这样的日子谁会怀念?

    他继承了她的遗产,继续挥霍,仿佛要把她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丝痕迹挥霍殆尽。

    他接连用了不少妓.女,没有仔细计数,大概有一百多个。他十分同情那些为了生计不得不当流莺的小姑娘们。但他的同情心有限,当她们故作娇媚地把一缕暗黄色的头发勾到耳后,暗示他过夜要加钱时,他骤起的同情心就消失了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诗人,一个作家,一个眼光独到的文学评论家,文学作品里有太多命苦的妓.女需要他去同情,于是现实生活中就顾不上那些凄惨的女孩了。再说,那些女孩是如此奸猾,压根儿就不需要他的同情,反倒是他提起裤子时,必须紧捂着自己的钱包,不然就会被她们狡诈而轻柔地顺走。

    他在女人中堪称无往不利,有时候甚至不需要付钱,就能俘获一个可怜流莺的芳心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那个小流莺的穿着和办事的地点(她的面貌已经模糊),她在一家三流旅馆为男人服务,穿着深褐色的丝袜,小腿肚有点儿壮实,但是无伤大雅;她喜欢模仿电影里的场景,侧躺在发黄的床单上(上面还有之前的房客留下的烟洞),一侧的肩膀往前一扭,一只手搭在扁平的臀部上,用不太熟练的俄语问他:“你想待到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她很喜欢读书,会因为那些矫情女诗人的蹩脚诗句而流下滚烫的热泪。他每次给她带旧杂志时,她都开心得像个小孩儿似的,大声喊道:“你真好,你真好,这次不用给我钱了!”

    他很可怜她,哪怕后来不需要她的服务了,也会给她寄各种各样的旧杂志。他从来没有给她寄过新杂志。一年后,当他再次访问那个肮脏的小旅馆时,听旅馆的老板说,她死于子宫癌变。他反复问了很久,确定不是死于脏病后,离开了那里。

    他玩过那么多女人,安全地用过那么多流莺,把她们写进诗里,写进里,刊登在杂志上,从来没有出过差错。为什么这些把戏在多莉面前就不管用了呢?

    当她毫不留情地离开他时,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。

    他们相识于一场舞会。她和她的爱侣(一个可爱的金发女孩)走进来时,他就注意到她了。

    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符合男性审美的女孩,娇小,纯洁,妩媚迷人,金发的色泽再浅点儿,几乎能与雪媲美,整个人有一种充满诗意、叫人心里发慌的魅力,如同安眠的奥菲莉亚。